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JTZF谈判(2024)0004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场站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项目包干价170000元
5、项目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四基四化”建设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410-2022)中机构标识建设规范,扩建现有玻璃大门和台阶,搭建门头,大门前道路向两侧外推0.4米,门前西侧停车位改建为绿化带,东侧宣传栏移到西侧(需实地查看并严格按照支队提供设计效果图施工,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及施工效果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6、项目工期:共六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室内外装饰装修的营业执照,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户网站(http://www.lyjtyszfzd.com/)公示公告栏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296661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项目须知
名 称 |
内 容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296661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项目名称 |
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场站改造项目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编号 |
LYJTZF谈判(2024)0004号 |
标段(包)划分 |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包)。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履约验收 |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踏勘现场 |
☑不召开 |
预备会 |
☑不召开 |
分包 |
☑不允许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户网站(http://www.lyjtyszfzd.com/)公示公告栏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则同时通知已经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各供应商须按照最新的“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预算控制金额 |
预算控制金额: 包干价170000.00元。 注: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
谈判保证金 |
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自2019年8月1日起,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谈判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 不低于5 人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确定成交的原则 |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
成交公告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户网站(http://www.lyjtyszfzd.com/)公示公告栏上公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监管部门: 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纪检室 联系方式:13623895008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